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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总丨全国各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对比(截至2022年9月5日)

来源:气凝胶应用技术产业联盟 作者: 时间:2022-09-15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对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今年7月以来,总计有六个省市分别发布了碳达峰实施方案,布局和侧重点各有特色,经分析整理后,与大家分享。

 

主要目标

 

目前已经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上海、吉林、海南、黑龙江发布了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宁夏的是征求意见稿。主要目标方面,《方案》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是三个最重要的指标,而各省市也提出了各自的计划,下表为《方案》与各省市目标。

 

 

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主要包含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本文重点选取了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两部分进行汇总。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加强适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严寒、寒冷地区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积极稳妥开展核能供热示范,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夏热冬冷地区科学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洁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宁夏回族自治区

2.推行新建建筑全面绿色化。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绿色生态城区、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实施民用建筑能效提升行动,更新提升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积极推广新型建筑技术,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建设。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25%,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100%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35%,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

3.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鉴定评估,对具备节能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应改尽改,改造后部分节能效果达到现行标准规定。加快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用户侧能效提升、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强化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推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和能耗限额管理。到2030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4.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积极推动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供暖。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

宁夏专门对既有建筑改造进行了详尽安排,这与其他省市有明显区别。

 

江西省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引导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发展,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强化建筑能效监管,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浅层地温能、燃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高效清洁低碳供暖。充分利用工业建筑、仓储物流园、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建筑。鼓励发展分户式高效取暖,逐步提高采暖、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上海市

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推动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等重点举措。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形成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和监管体系,“十四五”期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800万平方米。到2025年,五个新城、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等重点区域在开展规模化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十五五”期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30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立低碳建筑技术体系并推行试点。完善居住建筑、各类公共建筑设计能耗和碳排放限额体系,制定土地出让、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要求。新建建筑按照本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执行。着力发挥绿色建筑规模化效益,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平均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持续推进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不断提升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制度。

支持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采取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过程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协调,减少市政工程重复建设和施工,持续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加快建立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标准和全周期管理体系,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

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

推广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推进浅层地热能、氢能、工业余热等多元化能源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逐步全面电气化。推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探索建筑设备智能群控和电力需求侧响应,合理调配用电负荷,推动电力少增容、不增容。

 

吉林省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结合我省气候特点,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适当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改造。加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供给,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落地。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开展供热计量收费,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推广工业余热供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

 

海南省

3.有效降低建筑全寿命期能耗。探索适宜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模式和技术路径,逐步将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基础类改造。以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为契机,以应用热带海岛气候适配型高效制冷、热泵、LED等节能低碳技术为重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同步开展电气化改造,预留适宜的配电网容量,为接入更多零碳电力创造便利条件。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监管,推动超过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碳排放监测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制定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相关技术标准,加大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力度。提高城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快推广集光伏发电、储能、智慧用电为一体的新型绿色建筑,探索研究试行“光储直柔”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黑龙江省

《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的基础上,努力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通过非化石能源满足,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

《方案》在重点任务方面提出“碳达峰十大行动”,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农业低碳循环行动、循环经济助力减污降碳行动、减碳科技创新行动、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并在组织实施上提出严格监督考核问责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小 结

经分析发现,各省市在城乡建设领域发力点各有侧重。例如宁夏对既有建筑改造十分重视,而上海在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全面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提升、光伏安装方面要求更高。另外,吉林和海南在文件中都提到,要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开展碳达峰行动。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个整体概念,不可能由一个个地区“单打独斗”,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汇聚起地方、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强大合力,积极采取行动,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自己的贡献。